结婚以前财产房地产证加女方名字有什么用
结婚以前财产房地产证加女方名字有用。具体来讲,结婚以前房地产结婚以后加名,可视为夫妻对结婚以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,依据法律规定,如此的约定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。
产权登记上有了另一方的名字,就意味着另一方对房地产拥有了产权份额。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有名字并不等同于在分割时就能获得二分之一的份额。
找法网提醒,实质的分割状况,假如有协议则根据协议实行;假如没协议,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等原因来进行合理分配。
2、结婚以前房地产加名后怎么样分割
对于结婚以前房地产加名后的分割问题,第一需要明确的是,房地产的所有权获得时间是一个重点原因。
1.假如房地产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前获得的,那样它就是结婚以前财产;反之,假如所有权获得于结婚登记后,则是结婚以后财产。
2.在分割时,若是结婚以前房地产但结婚以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,那样就需要依据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综合考量来进行分配。
3.尤其是当房地产是按揭贷款购买时,假如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,那样离婚时,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应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,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分割。
结婚以前房地产是不是需要公证
关于结婚以前房地产是不是需要公证的问题,事实上法律并没强制规定。
公证不是结婚以前财产约定的生效条件,只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,且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,双方就结婚以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,那样该协议就具备法律效力。
因此,夫妻双方可以参考我们的实质状况和需要来决定是不是进行公证。不过,虽然公证不是需要的,但它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和实行力,为双方在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中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。